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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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5315:好评
之前有朋友住过这里,性价比很高的一个酒店。虽然拥有大兴浴池,但是里面泡澡的水很脏,希望可以勤换水,保持健康。
会员2184:好评
出去旅游的时候一直都比较青睐这家酒店,虽然是很老的建筑了,不过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很好,房间内的设施基本完善齐全
会员9883:好评
非常方便,周边有三个大商场,还有物美和乐购超市。对面有街心公园。停车免费,早餐比较丰富。房间很卫生。